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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考勤管理规定

2020-07-04 来源:步旅网

  一、依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园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二、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确保每班岗位人员不少于一人,巡逻不少于一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三、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五、 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六、 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七、 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园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园区重点要害部位。

  八、 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

  九、 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十、 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十一、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入驻企业投诉和求助。 十三、 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

  十四、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十五、 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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