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原则,引导、鼓励初中学生在本学区学校就读,促进校际之间生源结构的均衡,从199x年开始,我市改革初升高考试招生办法,采取“指标到校”的措施,即从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招收初中本学区学生,并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也就是说,指标到校生只用于招收初中本学区学生,如果学生在初中期间择校,初升高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资格。近年来,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在逐年加大。20xx年,市内区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由原来占公费计划的70%提高到75%。
另外,教育部等七部门在最近下发的《关于20__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__]4号)中要求:从20__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原来为30%)。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因此,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家长,随着指标生比例的逐步加大,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的逐步减少直至三年内取消,小升初在为孩子选择初中学校时,要充分考虑到择校对将来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即若中招时取消择校生就意味着新初一择校的学生在三年后中考时,只能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的统招部分,请各位家长知晓。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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