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买车库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共青南湖大道财富广场5#楼
三单元一层第九号车库(车库购买合同编号,使用面积㎡),以人民币元整转让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的价格向甲方认购车库。
二、甲方向乙方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车库资料以备查核、提供,保证时出售车库的拥有独立产权的购买合同及保证此车库没有出售其他第三方,保证没有其他任何产权和其他纠纷,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甲方将购买该车库的购买合同及发票等手续的原件交给乙方,并办理车库转让公证。
三、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的车库款,计人民币元,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拒绝将车库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给甲方购买车库款等额的赔偿款,如乙方违约责任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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