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本人因计划外怀孕,于本月8日到县人民医院实施人流术,根据有关规定与医院要求(医院证明材料附后),需休息两周及4月8日至4月21日,4月22日正常上班,望批准为盼。
请假人:
20xx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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