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卫值勤时,必须佩戴袖章。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胸卡或证件。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2、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凡前来本校联系工作者,须作曲有关证明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校区。事毕,由接待部门签字后,交门卫注销。
3、按时交接班,做也值班记录;按时开、关各楼的门锁。
4、教工上班前,提前砖瓦五分钏开大门,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下课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学生在上课期间,一律有会客邮局不得代传电话。
5、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6、携带公私物品出校门者,须持有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验核后方可放行。一切设备出校,须经领导批准。
7、门卫必须会用灭火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扑救。
8、禁止门卫脱岗或做违法乱纪的事。校门每天7:00开,22:30关,周六延至23:30。凡误点进校者,除陈述原因外,还须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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