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对于期末考试的“作弊”问题,我觉得很有必要深刻检讨一下,为自己的过失向各位老师深刻地反省和道歉!
由于我的疏忽,很随意地把手机放在桌肚里,导致被监考老师犀利的眼光发现,老师拿着我的手机检查,没发现什么却告知我要把手机放到讲台上替我保管,我没什么可辩解的,反正放哪儿都一样,对我没什么影响,至少,也能让老师心安。
不久才被告知,我的名字似乎被某监考老师提交给系里了,嫌犯也好,最终定罪也罢,我都有必要检讨一下自己。是我不恰当的行为对监考老师产生了错觉,产生了坏印象,并且老师觉得为了维护考试的公正,有必要把我手机暂时保管,我觉得老师做得很对。
我有几点需要补充说明一下:
首先,我是一个学生,不能说好学生也不算坏学生,我深知诚信为人的重要,从现在炒得沸沸扬扬的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就可以看出来,诚信是为人做事的根本,缺乏诚信的人注定遭人鄙弃,我不愿做一个不受欢迎的人。作弊是一种错误的行为,我对此而感到羞耻。
其次,我是一个正在准备考研的学生,我知道分数对一个学生的重要性,现在的中国社会仍然没有摆脱唯“分”是举的优良传统,这在人口基数如此之大的中国似乎也有其合理性,我们学生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不致被淘汰。
期末考试两门专业课我准备了很长时间,考研专业课的复习都因此暂时搁置了。一直在复习中外文学史,被其中的文学大师的艺术才华所感染熏陶,同时也是为了考一个可以接受的分数。因为本学期的成绩单可能会在考研复试时被提交给面试老师,所以我没必要在这关键的时候通过小抄获得想要的分数,我不愿拿我的前途冒险,何况外国文学史是一门理解性的课程,小抄其实并没有多大能耐。
再者,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凡事都要讲证据,讲求公平与尊重,虽然理想总是高于现实,我们至少也有这种心中的期待和努力的方向。定性一个人作弊与否也是需要讲证据的,我觉得光凭放在桌肚里的手机是不能证明一个人作弊的,监考老师检查了我的手机没发现问题,至多也只能说明我有作弊的嫌疑抑或企图,但确实不能证明我作弊了。说得严重点,就算一个人作弊了,监考老师没有抓到证据,也是不能证明他是作弊者。
还有一点我想说的是,监考老师在没有当场告知我的情况下就把我的“劣迹”上报到系里,我觉得这点是欠妥的,凡人都有知情权,我认为老师的这一行为是不尊重我的表现,老师是师长,值得我们每一个学生的尊重,不过尊重也是相互的,不尊重他人的人怎么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呢?
希望我的保证能够说明我的问题,同时我也希望,如果老师与学生之间能够多一份信任,多一份尊重,多一份宽容与了解,减少负面化情绪,师生关系会更加和谐美好,这需要我们的老师和作为学生的我们的共同努力!
检讨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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