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
2、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3、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