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将所承建的 石羊场综合楼附属楼 工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委托于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总价
4、其他约定:
1、甲方交予乙方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均包含在乙方工作内容的单价中。
2、以上工程量为暂估数,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单价不变。
3、以上报价均包含制作、安装、五金件及辅材等,全部包干。
4、钢结构相关检测由乙方负责,价格包含在综合报价中,钢结构工程资料及竣工图由乙方负责完成。
第二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钢结构安装完毕,经项目经理部验收认可签字后,甲方付至合同款中主钢结构的 给乙方。
2、工程竣工,交工资料交齐,经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给乙方。
3、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的 95% 给乙方。
4、留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的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于两周内付清余款给乙方。
5、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以下内容:
①乙方应提供与每次付款额相等的材料发票(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应提供经现场施工人员亲笔签名后的工资清单。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 30 日历天。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于 年 月 日竣工。
由于业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和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时,工期顺延。开
工时间为暂定时间。
工程延期罚款:未按合同要求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 20xx 元/天进行罚款。
2、乙方进入现场须保证施工高峰最低人数不得少于 人,如达不到要求,
甲方有权按300元/天/人进行处罚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
3、因停电、停水、刮风、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甲方
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4、因甲方原因(如构件影响、材料影响)造成的停工、窝工,五个工作日内
甲方不予支付费用,但超过五个工作日以上,经现场项目经理签证、认可后,可以支付一定比例的停工工资(注:可按当时工人日工资的市场价的60%商议)。
5、由于业主拖延工程款的支付造成现场无法施工,经公司同意施工队应配合项目部共同向业主索要工程款,要款期间的工人工资由甲方据实支付。但停工时间不能超过五天,五天后施工队可以分流工人,甲方不再支付工人停工工资。
第四条:图纸资料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1份。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并提供技术服务。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做一些现场实测数据等工作,并在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进行资料整理和收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钢材、高强螺栓、节点补漆用油漆、角驰支架、地脚螺母等均由乙方提供。
2、普通螺栓、垫圈、垫片、用于调整标高的垫板、氧气、乙炔、焊条、自攻
螺丝、拉铆钉、硅酮胶、雨水帽均由乙方自备并承担全部费用。
3、安装所需配套工具及机具、脚手架、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施工措施用料由乙方自备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负责到达现场的构件、材料、配件及设备等的卸车,以上物品到场后,甲方组织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交由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自行承担。
5、现场加工设备、装车、吊车及二次倒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工程变更
1、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甲方收到后24小时内要转发给乙方,
乙方收到后应立即按变更指令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乙方收到变更指令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因工程变更而发生工程量增减和工
期影响的报告,经甲方审核并递交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甲方依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增减工程数量调整工程价款和工期,乙方应予以接受,不得因调减工程量而造成减少的收入向甲方索赔。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在保证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争创优质工程。
2、乙方施工结束,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乙方应立即组织修复、返工,并限期完成,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由于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时,由甲乙双方会同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才能继续施工。如甲方逾期未能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乙方有权自行检验,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5、工程完工后,乙方协助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协助甲方在3日内办理竣工手续。
6、本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确应特殊原因必须外包,须经公司相关负责人认可,并办理书面手续后才可分包,未经发包方同意,发生以上情况 ,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
1、现场材料、构件、机具、设备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要求码放整齐并进行标识,材料使用完毕及时清理、入库。
2、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构件应按照大型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图放于专项存放场
地,需防潮的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不准有水浸现象。
3、电焊机必须搭设临建棚,棚顶应采用防雨材料,其他电动机械亦采取有效
的防晒、防雨措施,随时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玻璃丝棉应集中堆放(注意不要淋湿);单板及复合板应放置平整地面上且需用木方垫平〗。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
第九条:工程保修
从工程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两年,防水工程五年,属于乙方制作安装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支付;属于甲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修理,甲方负责费用。
第十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爱护原材料,由于野蛮作业和责任心不强,造成现场
产品和材料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需补发的材料按出厂价从乙方施工费用中扣除。
2、甲方负责构件、材料的工厂发运,乙方负责构件、材料的清点验收,以及验收后的保管工作。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或发包方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4、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安排、指挥,如
有违章行为项目经理有权罚款。
6、乙方在施工人员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供每名施工人员真是有效的身份证明,并登记成册。
7、乙方现场用电必须聘用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和焊工;并自备完好无损的配电箱及电缆、电线。
第十一条:工程奖罚
工程一次交验不合格,乙方要积极进行修复或返工,并限期完成,如二次交验还不合格,甲方将按合同总金额 5 %进行扣罚,直至扣除全部余款。
第十二条:保险、保证
1、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从事高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双份意外伤害保险。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和乙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乙方必须将为职工办理的保险单复印件交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
4、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职工身份证明、保险单据真实有效,否则一旦出现
问题,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因自身原因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由于单方面终止或修改合同的,责任方要承担另一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3、本合同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合同有效顺序: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技术变更、安全协议书、技术协议书、国家有关施工标准。
5、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花名册,需注明身份证号、家庭详细住址等。
6、本合同后附以下资料:
①安全施工协议书
②技术协议书
③施工网络进度表
④乙方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7、以上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