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10.26”全国冬季交通管理重点工作视频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百日安全行动”,切实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保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局、市支队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大队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全县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规范国省道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有力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为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副政委肖超常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大队长陈永雄为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和各中队(股、室)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伟东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各中队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
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省道为重点整治道路。
(二)重点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为重点整治路段。
(三)重点车辆
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严管货运车辆,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
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
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摸排研判。要结合冬季交通特点,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分析交通违法查处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全面摸排国省道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实际,科学调整完善勤务安排、执法管理等工作重心,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
(二)加强路面管控。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向一线,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要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网上网下结合,切实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拦截查处力度。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切实增强现场执法管控的机动灵活性。要严管公路货车行车秩序,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醒纠正,形成货车靠右行驶的规矩。要结合联合治超工作部署,在打好“4个阵地战”(公路超限检测站、治超流动巡查路段、货运装载源头周边路段、高速公路入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工作,强化线路联动、部门联动,健全完善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严防超载货车驶入国省道行驶违法肇事。
(三)开展统一行动。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行动期间,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线要全线联动,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充分发挥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及在重点路段、关键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站点,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国省道农村地区路段,要结合辖区上下学、赶圩等重点时段特点,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严查校车、面包车、摩托车重点车辆严重违法,切实整治出声势和成效。
(四)加强宣传曝光。要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统一行动,充分营造严管严查氛围。要不间断曝光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讲危害、讲后果,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提示,掀起集中整治的宣传高潮。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源头治理。在严查交通违法的同时,认真针对研判出的`公路交通秩序乱点、交通事故多发点,积极向县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改善通行条件,提高道路安全性。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推动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国省道与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要结合“平安村口”建设,推动加装“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和让行标志;公路隧道和弯道路段,要施划中心实线,增设严禁超车标志。12月9日前,各中队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比对一次查处的货车超载违法数据信息,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及时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中队特别是上述2条国道、2条省道沿线的中队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作为稳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抓手,作为20xx年春运的提前演练,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敏锐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力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考核。大队要成立整治行动督查组,加强行动期间的督导检查以及工作考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整治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大队、中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推动集中整治有序开展。
(三)规范执勤执法。各中队要教育民警辅警加强安全防护,执勤检查时按要求摆放反光锥筒、执法提示标牌等设施,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重点查处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轻微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四)按时报送信息。请各中队于11月23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每个全省统一行动日第二天上午8时前报送工作情况小结到大队办公室。从12月份起,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报送上个月的整治行动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