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财产保全的时间范围包括保全期间和执行期间。保全期间为法院裁定保全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撤销、解除之日止。执行期间为执行裁定开始执行之日起至所有债权得到清偿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债务人不能再次触碰被保全财产。否则,债权人可要求法院继续保全或重新保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第一千二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