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研修是教师集中培训后期跟踪的重要环节。开展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有利于促进教师在专业成长的过程中提高自我规划、自我总结、自我反思、自我发展的能力,能更好的使参训者将培训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培训效益。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区级以上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市级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xx]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方案。
一、实践研修任务及要求
中小学教师在参加区级以上集中培训后,应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以下实践研修任务:
1、一篇培训学习总结与体会,并在校内交流。
2、一堂以培训内容为主题的示范课或组织的学习小组研修活动。
3、一则教育教学反思案例。
4、按培训班计划要求完成其它研修任务。
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任务应在集中培训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经考核合格后,集中培训方能结业。
二、实践研修组织管理
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是培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下进行,有关单位分工合作。
1、区教育局师训科负责统筹安排全区参训教师的实践研修工作,做好上下协调工作。
2、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区参训教师集中培训实践研修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登记学分,填写好《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统计表》,向区教育局书面报告检查情况。
3、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要为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为实践研修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督促、指导、检查参训教师完成实践研修任务。填写好《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并签署意见。
4、各培训机构负责在组织集中培训期间向参训教师布置后期实践研修任务,印发《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参与实践研修指导工作。
三、实践研修考核工作
参训教师完成年度实践研修任务后,上交实践研修任务书面材料,填写《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上交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年组织审核,对参训教师完成实践研修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完成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登记学分后,填写好《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统计表》,将考核结果报送市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参训教师登记集中培训2学分。
四、实践研修工作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实践研修工作的宣传动员,认真做好实践研修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区教师进修学校根据跟踪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修订完善培训方案和计划,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3、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辖区内的名师、特级教师及教科研人员,深入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进行跟踪指导,做好实践研修的考核工作。
4、校长是实践研修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积极参与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实践研修工作抓实抓好。校长要积极参与实践研修活动,组织参训教师开展学习研究、研讨交流、示范课点评、教育调研、课题研究等活动。
5、各学校要建立实践研修学习小组,组长为学习小组联络人。参训教师要成为研修学习、合作探究的主体,加强校际间研修小组的学习合作,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上发挥优势。研修小组要定期开展说课、评课、议课,认真搞好培训后期的实践研修工作。
6、区教育局将对实践研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实践研修工作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