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体现超市超市一贯追求的“敬业、守信、合作和实干精神”的行为准则,激励员工积极自主独立地工作,创造超市发展的高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二、考核目的
1、为超市薪酬调整、评优、岗位调整、合同续签、终止、解除、辞退等提供信息依据;
2、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持超市人力资源的活力和竞争力。
三、考核的原则:公平、公正、结果为导向
四、考核分类及适用范围:
1、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任务,把考核部门分为一线部门和二线部门:
一线部门:超市营运部、采购部、各门店
二线部门:除营运部、采购部之外的超市各职能部门
2、本绩效考核方案主要针对总部全体人员及门店主管及以上人员。
五、考核周期说明:
1、考核周期分为以年为周期和以月为周期两种。
2、月周期考核以销售和毛利为指标,根据所属一线和二线部门,权重比例有所不同。
3、年度考核以销售、毛利、利润为指标,综合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年终核算,发放相应比例的考核奖金。
六、考核指标权重比例:
1、二线部门:发展部、信息部、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见附表1)
2、二线部门:配送中心(见附表2)
3、一线部门:营运部(见附表3)
4、一线部门:采购部(见附表4)
七、考核程序:
1、新一年度超市总体经营指标确定后,超市总经理与各部门总监签订目标责任书,总监与处长签订目标责任书,营运总监与各门店签订目标责任书。
2、营运总监根据超市全年经营指标,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门店,作为各门店考核的依据。
3、超市各职能部门包括配送中心以全超市当月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营运部及配送中心具体考核方案见下文。
4、考核工资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每月工资中予以体现。
5、财务部每月1日前将当月相关考核数据发至人力资源处。
6、人力资源部根据各指标完成情况及权重比例,核算出考核分数,计发相应工资。
7、员工当月休假达7天(含7天)以上及新入职试用期员工不参与考核。
8、考核原始资料由人事部门存档管理、待查,存档期为1年;
八、奖励办法
1、超市实行13薪的奖励办法,年终以每人每个月的工资额为奖金基数:
①如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100%以下,95%以上,奖励每人一个月工资。
②如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高于85%、低于95%,按每人一个月工资为基数,奖励实际完成百分比。
③若低于85%,不予奖励。
2、如超市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为100%以上,实行加速度奖励,即除奖励每人一个月工资外,按超过部分的百分比,进行双倍奖励。
九、超市营运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月度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范围:
营运部:总监、处长、门店督导、营运主管
各门店:店长、各部门主管
考核办法
营运总监、营运部处长、营运部主管以超市综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营运部督导以所管理门店平均完成指标进行考核
各门店店长、店助及主管以本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季度门店综合排名实施办法(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