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有产权房屋60平方米,承租给乙方居住,乙方须遵守约定的下述事项:
一、房屋租期为:2年,自 年8月30日起至 年8月30日止。
二、房屋租金为每月250元(不含水、电等费用)
三、房屋乙方只得用做居住,不得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房租及水电费支付方式:
1、签订租房合同时,乙方须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2、水电费在支付租金时一并提前按每月60元预付甲方,每半年按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后双方找补。
五、乙方在租住期间须受护墙面及地面,若发生故意损坏行为,必须修复或赔偿损失。
六、租期满后,若乙方还需继续租住,必须提前告知甲方,乙方有优先租住权,但甲方享有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用周期租金的权利。
七、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支付另一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