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3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6月23日止。试用期内,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聘用条件则甲方有权予以辞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雇主彻底终止雇用的证明,否则工厂有权重新考虑有关聘用的乙方开始上班的日期。工厂没有责任为乙方原来的工作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职责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从事 网络维护与办公文员岗位,并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现或专长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并尽其最大努力勤奋地履行其职责。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不断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假日期间加班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吃饭和休息时间。
4. 乙方有权享有我国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假期,具体参见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在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发放给乙方。
2.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2019 元。试用期结束时如已满足工厂对其岗位的要求,则试用期后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2019 元。
3.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所得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及对乙方报酬所征收的任何其他收费或税金。甲方将从乙方薪资中扣除其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代为缴交给有关部门。
4.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手续和相关资料,依法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的缴纳情况。
5.如果发生本合同第2条第2款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税前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有关劳动人事的劳动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必须遵守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工厂规章制度。
3. 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未达到工作岗位要求或对工厂(或他人)造成伤害,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本合同。
4. 乙方必须签署并遵守甲方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 培训、相应要求和服务期
1. 内部培训
应届毕业生或无相应工作经历的员工,其在工厂的服务期限至少两年。如果此类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要解除劳动合同,则须向工厂支付赔偿费,一年为人民币壹仟元。
2.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培训/教育机会,则甲方有权根据培训费用确定培训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的年限。乙方则有义务认真履行此服务年限。其服务期(自培训结束后之日起算)根据培训/教育费的不同规定如下:
培训费 服务期
在人民币1000元以内 1年
在人民币1001-2019元 2年
在人民币2019元以上 3年
3. 如果乙方享受了培训或教育而以因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或第十条第1款未履行完服务年限的,在离职时乙方必须按比例向甲方付培训费用。
第七条 劳动安全保护和健康卫生
1.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效防治职业病。
2.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第八条 保密及非竞争条款
1. 乙方同意以最严格的保密形式保守涉及甲方的生产管理、技术、市场营销、财务的信息、或任何与甲方有来往的业务单位信息、或与甲方产品、工艺、经营及服务有关的信息。乙方同意未经甲方厂长书面许可不向任何人透露此类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使用任何此类信息与甲方竞争。乙方特别同意该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二年内有效。
2.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到甲方以外的任何企业或经营业主处从事第二职业。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处理。
3.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归还所有和工作相关的资料,例如但不只限于:图纸、备忘录、用户名单、名片及受雇于工厂期间收集的他人名片、钥匙、电脑光盘、方案、财务报告、市场营销资料等。
第九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无须发出进一步通知则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1.2 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1.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 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5 违反本合同第八条保密及非竞争条款的;
1.6 隐瞒事实,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与前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7 犯了员工手册上所述的任何重大过错。
2.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3甲方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实需要裁减人员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 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或以支付甲方一个月工资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无义务就本合同的终止赔偿员工。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4 在试用期内的。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1. 本合同期满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无需预先通知。
2. 本合同期满时,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应及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同意将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自愿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争议和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有异议,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后自本合同起始日起生效,只有通过双方同意方可修改。
2. 甲乙双方以往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鉴证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