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县府办的安排,按照《仪陇县开展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我镇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安置小区功能配套,提升小区业主素质为主要内容,推动城市整体建设再上台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市安置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改善安置小区环境,完善安置小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安置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安置小区。
三、责任单位及实施主体
按照此次工作的要求,由镇环境整治办牵头、各社区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置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安置小区物管服务是否健全,监控及门禁系统是否具备。
(二)安置小区内乱堆放的各类杂物,乱接电线,乱晾晒衣物等私拉乱接现象。
(三)小区内公用通道内乱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是否划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小车车位。
(四)小区的墙壁、门窗、地面、扶手等无吊灰、积尘,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
(五)小区的环境卫生是否干净,垃圾清运是否及时,是否有专职的清扫保洁员、专门秩序管理员。
(六)小区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等现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4日-2月16日)。
各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月17日-5月20日)
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各安置小区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6月5日)
按照要求,由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对城区各安置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行检查,并将此次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对没有达到整治标准的小区,限时所辖社区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是这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结合摸底调查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强力推进。
(二)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爱护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破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二十篇
策划推广背景:
目前石家庄二手房市场逐步回暖,消费者对二手房的搜索关注度逐渐走高(下图),市场需求正逐步增加。
总体推广思路
一、推广定位
区域定位:
石家庄市区热门的二手房小区,主要以新华和长安区店面辐射范围为主。
对象定位:
主要以25-45有消费能力的需求人群为主。
二、主题概念
主题:以0中介费为突破口,以快速卖房宣传点。
主题释义:
0中介费,对客需有强烈的吸引力,同时针对房主卖房快速回笼资金的需求,提出快速消化房源的口号。
三、推广策略
线上线下
线上:通过内容专题,新闻等方式同步宣传。
线下:通过小区驻点的方式,以传单,条幅,展板直接向消费者进行推广。
四、活动方式
1.传单宣传,驻点人员通过在小区出入口,扫楼等方式进行传单派发和活动宣传。
2.扫描微信并关注,送精美水杯。
破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二十一篇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年——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安防、消防、绿化、照明、围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三)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屋顶美化、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
(四)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二)制定年度计划
区政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组织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物业移交接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五、资金来源
区政府负责筹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小区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政府、业主、产权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的资金奖补。水电气暖等改造优先列入运营单位本系统工程改造计划,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费升级信贷等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可产生收益的改造项目可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资金。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
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
区市场: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
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政府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六)注重长效管理
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