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一.乙方因办公需要租用甲方房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租赁物业地址:杨家桥104国道二楼(原基础公司)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三年。从__年_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
三.租赁目的:办公室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每年人民币元(水电押金3000元)。乙方每年支付一次租金。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应支付第一年的房租45000元,然后在每年合同到期前半个月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
五.租赁期内,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欲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使用权,并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拆除乙方的装修材料,不予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内,如甲方经营决策调整、房屋用途及经营方式变更,或土地拆迁,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余租金按比例(不含利息)退还乙方。
七.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与租赁物业相关的管理费、水电费、租金调节税及其他税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并保持设备完好。乙方故意或过失损坏租赁房屋或设备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装修和修缮费用,甲方不赔偿合同终止,乙方自行拆除装修材料。
九、租赁期内,如因乙方经营原因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政府相关部门甲方对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因经营原因在其邻里和前门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所有物件。搬迁后三日内如房屋内仍有剩余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由甲方处理。乙方如需续租,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租合同。
十一.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逾期不搬迁的,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两倍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有必要,甲方可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乙方租用的房屋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由乙方使用。为保证乙方办公需要,甲方应在租赁期生效前给予乙方半个月的装修维护期。维修期不计入租赁期,免交租金。
十三.该楼楼梯间为三层楼房共用,乙方不得独占。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出租人:_____承租人: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