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铁十二局集团西宁站改工程指挥部一项目部 乙方:太原市金结建安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机械作业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机械作业项目及费用
一、机械作业承包的项目名称:西宁站改及相关工程3标货车车辆段钢结构安装工程
二、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附表1《机械设备明细表》)。 三、机械作业费用的计算:按乙方机械作业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机械费单价计算(见附表2《机械作业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机械作业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机械设备台班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报酬和各类社会保险; 3、因机械作业产生的其它费用。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为加强对乙方机械作业的组织与管理, 甲方成立现场管理机构 西宁站改及相关工程3标一项目经理部钢结构工程 施工队(架子队), 对机械作业全过程实施全面监控管理。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设备进退场计划。 3、协助乙方解决进场设备存放场地。
4、负责编制机械作业计划和作业安排,负责施工测量和技术管理。
5. 负责办理征地拆迁以及本合同作业项目外的道路、 用电和用水以满足施工需要。
6. 负责对机械作业的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完成每道工序须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检验认可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作业。
7、负责对乙方己完成的机械作业项目组织验收和结算并支付费用。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为进场的机械设备配备满足施工作业进度要求的合格操作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
2、自行负责其进场的机械设备的看管、保养工作并保证其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按甲方机械作业计划和安排组织机械作业,完成承包项目的全部作业内容。 4、乙方完成的作业项目应达到甲方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返工重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机械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在机械作业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承担全部责任。
6、自行负责因机械作业所需的一切临时设施及生活费用的开支。
7、乙方应为其雇佣人员自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并为其机械设备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
8、机械作业承包期间因乙方人员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丢失、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调配和安排,服从甲方现场有关人员指挥。
10、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满足施工需要。 11、应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机械作业承包期限机械作业期限暂定为 20xx 年 12 月 7日起,至 20xx年12月 31日止,工期:24 天。节点工期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第四条 机械费的确认和支付
1、甲乙双方每月30日前对乙方机械设备完成的工作量予以验收确认。 2、机械费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和机械费单价进行计价结算。费用实行按月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作业,则作业期限顺延。
2、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数量和性能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限期调整;调整仍不能满足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能满足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 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
4、本合同附表1《机械设备明细表》和附表2《机械作业项目及单价一览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1:
机械设备明细表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