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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买卖合同 篇12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买卖桂花活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老法岗村的5000棵桂花活树出卖给乙方,活树根部直径以1.2公分以上为准。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桂花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桂花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一年内取走上述5000棵桂花树。再此期间,甲方不再为桂花树地除草、松土,但甲方承诺不再将桂花树卖给别人,并保证上述桂花树的数量和大小,承担灭失风险。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桂花树的出卖价格,每棵43元,共计215000元。具体付款方式: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支付100000元,作为预付款;在上述桂花树全部取走后一次性付清余款105000元。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桂花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开挖时,要先取走石园子的桂花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持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双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币种为人民币。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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