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就承包经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承包经营协议如下,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杭州市___路 号杭州___酒店的裙房四楼康乐中心,面积共计 平方米,整体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
二、该承包场地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年,即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月___日止。
(注:装修期___天不计承包费)。
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上述承包场地的承包经营费每年为人民币___万元整。
该费用每年分两次支付,即在___月___日前,___月___日前(按此类推),乙方必须全额付清每半年 ___万元整。
上述承包金乙方须按时支付。
若有逾期,则乙方应承担应付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至付清日止。
若逾期 60 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除需付清协议终止日前应付承包金及滞纳金外,还应承担年总承包金 10%的违约金。
在承包期内,若乙方累计三次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承包金,则甲方亦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除需付清协议终止日前应付承包金及滞纳金外,也应承担年总承包10%的违约金。
上述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在承包场地内的一切装饰物品甲方均不予折价。
四、乙方在支付第一次承包金时,附带支付甲方押金___万元,共计人民币 ______元整。
否则,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执行。
该押金作为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保证。
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该由乙方支付而乙方未予支付的情形下,甲方可以从该押金中扣除,事后乙方应予以补足至___万元。
承包结束或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将该押金本金退还给乙方(该押金不计息)
五、乙方在承包场所内,只得以经营桑拿、足浴二项,不得擅自更改。
若 2 需调整,则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已收承包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但当乙方在正常经营时连续 月亏损,且乙方书面提出申请调整经营内容的,甲方应当同意。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将承包场地或项目,部分或全部以各种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承包期间乙方自购设备的维修、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
因承包场地本身的原因引起的维修、维护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承包协议因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而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协议,应允许乙方申辩,如果乙方违约事实确实存在,自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日始,甲方有权对承包场地停水、停电。
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提供全部场地给乙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用工手续,但职工工资、福利、工伤及各类保险、待遇等均与乙方发生关系,并由乙方自理支付相关费用。
由于用工等问题而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2.为乙方提供洗涤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明确一下)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为承包场地供水、供电及冷暖气。
甲方为此独立予以安装电、水表计量。
乙方按实际用量计算费用在供水、供电部门要求交费之时由甲方通知一次性足额交予甲方(注:计算标准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标准)。
若超过通知30 日未予足额付清,甲方可予以停水停电。
停水停电措施可延续至付清时止;
并承担欠款1%的违约金。
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若停水停电后30 日内仍未予以支付,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4.在康乐中心发生异常事件、突发紧急事件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秩序。
5.为乙方免费提供有线电视端口一门,电话接口______门(不开通长话),电话费用在电信部门规定交付的时间由乙方依甲方通知交甲方,逾期约定等同本条第三款之约定。
6.乙方为正常经营所需的合法证照,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并提供一定的营业发票,因乙方经营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付。
7.甲方因乙方经营之需,同意通往康乐中心四楼门不予封闭。
8.乙方人员到甲方经营场地消费,住宿按挂牌对价优惠,餐饮按对外价8.5 3 折优惠,(不含酒水、海鲜)其它消费不予折扣。
(乙方消费以 签字有效)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物价部门相关规定确定服务价格,并依法报物价部门备案认可。
2.康乐中心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必须合法经营,因物价、劳动、消防、公安、卫生防疫、城管、工商等相关行政部门因乙方的原因作出行政处罚的,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违法经营而导致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封经营场地(不包括治安罚款,停业整顿),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已付承包金不予退还,还应承担年总承包金10%违约金。
4.康乐中心员工服饰由乙方自行设计制作,但样式须经甲方认可,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该场地或承包经营权对外抵押、担保等,否则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果等同第三条。
所产生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
6.甲方客人凭有效住宿凭证至康乐中心消费,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内部招待(明确含义)需乙方优惠的, 乙方给予六折折扣但只限 人次以内。
7.住店客人在乙方处消费如签单挂帐交甲方代收程序如下: a.乙方如碰到住店客人签单由甲方收银代收时,首先应打电话询问,并报出消费金额征得甲方收银的同意。
(收银应查看电脑是否有酒店消费额充足的情况下才准同意)后把客人签名及写明房号的前提下当即送收银处书面确认,以免逃帐现象出现。
b.乙方客人签单应填明借方传票,写明消费内容、金额、客人签名等,交收银处,收银员签名收下一联留底,并及时输入电脑,每班结束交财务办公室。
c.月终乙方根据借方传票总数与甲方财务核对,甲方代收的金额可作应收乙方款项的冲抵。
d.乙方可以决定要否给住宿客人签单,对此甲方应做好解释工作。
8.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大堂、电梯口、电梯内、楼层做广告张贴宣传资料,但在合同期内甲方又同意的除外。
甲方同意乙方在四楼卫生间门口做吊顶式指引 4 牌,指引牌的格式、美观程序需征得甲方认可。
9.乙方所有管理员及员工上、下班进出应走西楼员工通道。
10.乙方的车辆及康乐中心消费的客人车辆应服从保安的指挥及管理。
11.乙方的一切管理员及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不准上大楼卫生间、走大厅、上二楼、大楼内不准大声喧哗、吵闹等。
乙方不得违反消防规定,在承包场所明火烧饭菜、使用电炉等。
一经发现,即予没收,并每次扣违约金 200 元。
12.乙方应做好服务及卫生工作,如出现客人投诉,反映服务上的问题及发生价格上的事,一切责任自负。
甲方协助处理出现的一切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卫生检查发生卫生检查部门因乙方承包的康乐中心开出的处罚单由乙方负责支付。
13.客房内,甲方同意放乙方的宣传册,但宣传册的内容及式样应征得甲方认可。
14.康乐中心服务人员不得进入酒店客房服务,否则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违反规定进入客房服务时,乙方承付每次二百元的违约金。
十、本承包期结束后,若承包人因任何因素不再续包,则在该承包场地的一切装饰、设备、设施、电器等由乙方折价给甲方,对此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乙方不得拆除破坏。
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无故不履行协议。
双方如果某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协议或某种原因使得另一方不能经营,赔偿如下:离协议期结束1-5 个月赔偿对方三个月的承包租金;
6 个月至一年赔偿对方6 个月的承包租金;
13 个月 -2 年赔偿一年承包租金;
25 个月-3 年可赔偿2 年承包租金。
十二、甲方给予乙方50 天装修期,装修期免收承包费(装修期从甲方交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承包期乙方对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涉。
十四、当乙方出现重大亏损,确定无力继续承包经营,在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时,甲方应当给予谅解,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五、四楼桑拿隔壁卫生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该卫生间的卫生、维护由甲方负责。
十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预付甲方定金 万元,该定金可充作承包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