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有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____________;
2、拆除标准:____________;
3、拆除注意事项: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甲乙双方商定此次拆除项目总金额为______元。
2、结算方式:自签订协议开工日到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第三条、施工日期
1、本协议工程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总历时_______天。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协议义务时,履行协议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会因此而改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