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炬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 于 年 月 日被公司录用,试用期 个月,担任 职务。 为明确本人在任职期间之责任,我愿意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作为被录用的前提,我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分,且保证本人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
2、严格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不泄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密,以及我职务范围内之业务机密。
4、不得在外单位兼职或任职(因公司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准许不在此限),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
5、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得虚报费用。
6、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接受公司监察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接受处理。
7、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事部,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公司将保留要求按工资三倍赔偿的权利,并追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8、如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9、担保人同意承担承诺人由于过失或故意行为的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承 诺 人: 担 保 人: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 系 电话: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