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拒绝参与有偿补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负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三、不接收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进行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不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