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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房屋转让合同 篇29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第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元违约金。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乙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转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二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三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四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六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__________ 求租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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