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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总结 篇11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康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和县安委会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范整治,从严执法,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并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式总体稳定,为我县灾后恢复重建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监督工程123个,总建筑面积10.23万平米,总投资13426.6万元。新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注册登记19项,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投资7499.8万元,施工单位11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3家。

  二、工作措施

  我局针对今年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质监站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县内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住建局制定了《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建筑企业签订了11份《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设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四)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巡查力度。前半年来,我局共开展三次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对全县所有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涉及施工企业11家,在建项目52项。共签发安全整改通知书23份,查处安全隐患28条。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

  (五)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领导小组于6月13日(安全生产宣传日)在我县指定地点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施工企业采用不同方式,在建筑施工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努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七)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临时用电标准,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今后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二)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xx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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