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专项清查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的通知》(赣纪办发〔20xx〕17号)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xx〕11号)文件要求,我镇针对“小金库”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X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我镇财务部门负责。要求镇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全体干部职工都应认真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配合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开展自查工作
按照《X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镇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开展自查工作。主要是针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
自查结果: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提高认识,实施长效监督
虽然我镇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