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责任意识,坚持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一)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优化成长环境”宣传月活动。“六一”期间(5月20日-6月20日),各县、区妇儿工委要通过发表电视讲话、文艺演出、展示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街头咨询服务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儿童发展纲要》;宣传有关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对儿童工作的重视和我市儿童事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学校、社会、家庭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先进典型和事迹。报刊、广播、电视等开设专题专栏、新闻采访、公益广告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做好节日庆祝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加大《__市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力度。各县、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监测评估。对重难点指标和缺口项目要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完成纲要中期目标任务。
(三)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六一”期间,要切实体现党对儿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紧紧把握和突出主题,特别关注贫困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儿童少年提供参与社会实践和文化娱乐活动的机会和场所,引导他们在欢度节日的同时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提高。妇联、教育、共青团、人口与计划生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