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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拖欠货款起诉状 篇9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原告: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职务:总经理

  现住: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水径村石龙坑工业区右边第栋楼

  联系电话:2x6,1

  被告:电脑(深圳)有限公司

  住  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惠明盛工业园第栋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116030.6元及延迟付款违约金11603元,共计人民币127633.6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从x7年3月至x7年8月,被告以向原告发传真定单的方式,从原告处购买塑胶骨架等电子配件,约定由原告送货到被告所在地,付款方式为月结60天,双方变约定违约责任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货款的10%违约金。但从x7年6月份开始,被告拖欠应付货款,至x7年11月被告共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16030.6元。

  虽经原告多次催要,但遗憾的是,被告至今仍拒不支付所欠货款116030.6元,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法院明察事实,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xx年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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