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省、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就我县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二、时间安排
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12月4日当天组织举办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各乡镇在本乡镇集中开展宣传,直各单位在政府街中段进行宣传咨询(上午9时—11时)活动。
(二)积极参加省组织评选法治“三个十”活动。省委法治办、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将开展20xx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评选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组织参评各项工作,传递正能量,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举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12月下旬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水平和能力。
(四)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尤其要开展好“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通过赠送法书、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把所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
(五)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
(六)全县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传播媒体要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七)国家宪法日期间向手机用户发送一条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内容的短信。(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取得实际效果。各单位在集中宣传当日要有一名主管领导带队,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要制作宣传展板5块和宣传资料1000张,各单位要在政府街中段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宪法日”宣传标语,可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馆陶”、“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利用LED显示屏宣传《宪法》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精神。(每个单位做两幅政府街南北跨街标语,三号以前挂上)。要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形成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正确导向。
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准确宣传解读党内法律法规,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立足彰显法治权威,树立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正确的社会法治舆论。
(三)坚持服务群众。
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努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深化“法律九进”活动,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四)注重增强实效。
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要结合地方、部门行业特点,统筹运用各种平台和载体,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努力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力戒形式主义,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五)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要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合作,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规模效应。“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宣传活动的总结材料。县法宣办将适时对全县“12·4”法治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