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家庭住址(送达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与甲方不再具有任何劳动关系以及实际用工关系。
二、乙方自签署本协议起三个工作日内,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完毕所有工作交接手续。
三、乙方工作交接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元,依法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甲方根据法律规定从中进行代扣代缴。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应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中约定的各项保密义务。
五、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乙双方所有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年休假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等)都已全部结清,并且甲方无需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任何劳动报酬,乙方也无权再向甲方索取任何劳动报酬。
六、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或纠纷。
本协议约定内容具有法定拘束力,若任何一方反悔或者向对方提
出约定之外的额外主张的,对方有权要求该方返还根据本协议取得的全部款项。
七、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原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