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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责任协议 篇13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承建黄龙圪梁隧道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过程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内容

  1、乙方负责人是该劳务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依照规定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2、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__-100000元不等,罚款由甲方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4、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按照整改要求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上报甲方,对甲方提出问题不能及时或未进行整改的将视问题大小处以500-50000元不等,罚款由甲方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5、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100000元不等,罚款由甲方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9、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盲目施工,发生因工或者非因工人员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发生轻伤,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00元;重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50000元;亡人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200000元;重大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00元,罚款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劳务合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甲方法人(签章):

  乙方法人(签章):

  二O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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