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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活动管理制度 篇1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约。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三、宿舍统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或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四、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五、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行政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七、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0、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①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②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③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九、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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