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和谐安全的生产和消费环境,大力提升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定期监督,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根据县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区域实施监督,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的频次每家不得少于2次,对重点行业,如乳制品、饮料,重点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监督企业建立完善岗位责任考核制,质量分析会议制,质量信息报告制,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销售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实现从“管事”到“管人”的转变。
二、确定抽检范围,提升食品质量水平
根据赣市质监局工作安排,结合县的实际,20xx年县产品抽检范围:饮用水、乳制品及含乳制品、罐头、食用油、月饼、茶叶、大米、啤酒、豆制品、植物油。重点抽查乳制品及含乳制品,乳制品及含乳制品抽检不少于企业生产批次的15%,对抽检不合格的增加抽检频次。
三、精心组织,确保落实
20xx年度产品抽检时间安排,以市质监局每季度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抽查规定的时间为准,产品检验工作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实施办法》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确保各份工作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