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区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 为 第 号,土地面积 亩,转让面积为 00000亩,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00月00日至0020xx年0月0日止。
甲方土地位臵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转让金额为 元,(大写: )。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作为附件,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四条: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批准之日起,该幅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甲方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办理房地产转让所需交纳的有关税费,按照规定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相关部门留档。
第八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印签) 乙方(印签)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