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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装修合同 篇8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管理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7号力盟商业巷步行街_____巷_____号楼_____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青海力盟海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损害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赔偿、维修费用,并对所有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装修期限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50元,逾期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经营权。

  5、乙方装修改造商铺时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剔槽、钻孔、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砖、混凝土墙体;

  (3)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改变建筑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商铺外立面;

  (6)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7)堵碍商场内所有内场边厅窗户;

  (8)其他影响建筑桔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乙方须做整改并恢复原状,对未整改商户视情节程度收回商铺经营权。

  6、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如擅自施工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

  7、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须袋装化,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垃圾、废料由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提出装修方案时必须符合甲方制定的《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在装修期间应支持和配合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

  9、乙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进行违背相关规定的施工操作。

  10、乙方应对日后由于装修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包括电路问题,卫生间给排水的渗、漏、堵等)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11、乙方擅改暖气管道,损坏暖气管道后果自负,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在装修中如发生损坏消防设施时,除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3、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联系单》以及《装修临时入场证》,如丢失需承担违约金50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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