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仁和小区 6 栋 三 单元6楼602号房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用于转让的的房屋系由申家村开发建设的,供给本村居民用
房。该房屋位于东港区向阳路 56 号仁和小区 6 栋 三 单元 6 楼 号,面积为 105 平方米(最终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实际交房面积为准)。
第二条 房屋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1、转让金额:
经双方协商,该套房屋的计价方式为按套计算,总价款为32万元
2、支付方式: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
第三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九条 关于产权办理及过户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备上市交易的时间条件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到产权处与乙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费用承担:正式进行产权过户时须补交的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土地增值税、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若变更合同,双方应另行签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3、因双方相应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终止;
4、双方通过努力,提前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本合同终止。
5、因战争、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备上市交易的时间条件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到产权处与乙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若六个月内甲方无故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则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该房屋确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将该房屋公证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则甲方按本条第1项第二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户型图、房屋朝向、结构形式作为本合同中房屋约定的房屋的户型结核,相关户型结构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在甲方与开发建设单位正式签署《房屋买合同》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