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的办理所需材料:
1、填写《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由派出所现场提供);
2、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