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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需要用到暂住证?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1、有了当地的暂住证,子女上中小学便可就近分配入学;

2、持有当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可在当地办理驾照以及车辆上牌;

3、凭暂住证或居住证居住当地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可在当地有权购房;

4、有了当地的暂住证,子女可以接受计划免疫接种;

5、有了当地的暂住证,子女就读幼儿园便可获得政府补贴;

6、有了当地的暂住证,便可享受劳动就业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一)关于居住证申领条件。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二)关于暂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工作,努力做到登记项目内容完整、准确、鲜活。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建立健全协管员队伍,协助开展暂住人口登记等具体工作。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流动人口依法主动申报暂住登记。各地要为办理暂住登记人员免费制发登记凭证,登记凭证的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明确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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