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购买二手房的交易成本较高,需缴纳契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额外费用。以个人名义购房税费支出为20万元,而以公司名义购房则需支付近26万元。此外,公司购房后无法将房产列为个人财产,转售手续复杂,需缴纳额外税费,并需满足购房条件。房产也可能被用于抵债或变卖。因此,以公司名义购房存在明显的税费和风险。
法律分析
一、以公司名义买二手房是否可行
虽然市场上能够进行二手房过户给公司的操作,但交易成本要明显高于个人购房的支出。“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
以首次购买一套100平方米、总房款250万元的5年内二手房为例,分别计算了个人购房和公司购房的税费总额,发现公司购房要多缴纳税费近6万元。
个人购房:税费支出=契税3.75万(250万×1.5%)+营业税13.75万(250万×5.5%)+个人所得税2.5万(250万×1%)=20万元
单位购房:税费支出=契税7.5万(250万×3%)+营业税13.75万(250万×5.5%)+个人所得税2.5万(250万×1%)+房产税2.1万(250万×70%×1.2%)+印花税0.125万(250万×0.5%。)=25.975万元
二、以公司名义买房有什么风险
房屋无法列为个人财产
除了缴纳税费明显增多外,无法列为个人财产也是公司购房存在的问题。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通过转售程序,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这不仅得再多缴一次税,而且依然得符合外地人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购房条件。以公司名义购房,房产就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另外,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房产也有可能被抵押、变卖等来弥补欠债损失。
结语
以公司名义购买二手房虽然可行,但交易成本较高。公司购房需缴纳契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税费支出较个人购房多近6万元。此外,公司购房后无法将房产列为个人财产,转售需缴纳税费并满足购房条件。房产作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计算折旧,且可能被抵押、变卖以弥补欠债损失。因此,以公司名义购房存在一定风险和不便之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