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的区别及如何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明只能证明居住地,而居住证除了证明居住地还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办理居住证需准备相关资料,根据情况前往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分析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不是一回事。居住证明只能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居住证除了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之外还可以让持证者享受到居住地很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则是一个单独的证件,居住证明是一张证明单子。
如何办理居住证
1、需准备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协议;
2、根据自身情况,如暂住在居民家中,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即可;如果是暂住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如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拓展延伸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的区别及申请要求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居住证明是指能够证明一个人在某个地方居住的文件或证件,通常由居住地的社区、房东或房管部门提供。它可以是租房合同、水电费单据、居住证明信等。而居住证是由公安机关发放的一种身份证明,用于证明一个人在某个地方合法居住的身份证件。居住证通常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合同等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居住证明主要用于证明居住地,而居住证则是一种合法身份的证明。申请居住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申请要求。
结语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居住证明只能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居住证除了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之外还可以让持证者享受到居住地很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是一种单独的证件,居住证明是一张证明单子。办理居住证需准备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协议等,并根据个人情况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明主要用于证明居住地,居住证则是一种合法身份的证明。具体申请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