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一、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车辆左转弯与直行车辆相撞是谁的责任
车辆左转弯与直行车辆相撞左转车辆负全责,但是责任划分最终由交警部门作出。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三、行为人具体有哪些交通事故负全责责任
有下列行为的,要为交通事故负全责:追尾碰撞前车、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逆向行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