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特殊工种有:
1、煤矿井下电工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3、煤矿监控监察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
10、煤矿探放水作业。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