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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再次发生,驾证是否再次被吊销?

2024-07-20 来源:步旅网

无证驾驶和酒驾罪责相当。无证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驾驶者,可吊销驾照。未取得或被吊销驾照期间驾驶车辆,或将车交给无证驾驶者,将受到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和15天的拘留处罚。

法律分析

属于酒驾和无证驾驶,罪加一等。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拓展延伸

酒驾再次发生,驾证吊销是否应加重处罚?

在酒驾再次发生的情况下,对于驾证吊销是否应加重处罚的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立场。一方面,支持加重处罚的人认为,酒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驾驶者自身的安全,还会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巨大风险。对于再次发生酒驾的驾驶者,应当给予更严厉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另一方面,反对加重处罚的人认为,驾证吊销已经是一项严厉的处罚,对于再次发生酒驾的驾驶者,应当采取其他措施,如加强教育宣传、提高罚款金额等,以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行为。综上所述,对于酒驾再次发生时是否应加重驾证吊销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公共安全、惩戒效果等因素,找到一个平衡点,以实现有效的法律制裁和社会教育的目标。

结语

酒驾和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罪责不轻。根据相关法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或被吊销、暂扣驾驶证的人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而未取得或被吊销、暂扣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或交由上述人员驾驶,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被拘留15天。对于酒驾再次发生的情况,是否应加重驾证吊销处罚存在不同观点。综合考虑公共安全和惩戒效果等因素,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以实现有效的法律制裁和社会教育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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