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有何不同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有以下几方面不同:
(1)责任限额不同:我公司的商业三者险设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及100万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不同档次的责任限额,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
(2)赔偿原则不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而交强险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造成对方损失,不论事故方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广泛涵盖了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商业三者险则有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按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金额。
(4)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其从条款制定、费率厘定到投保、承保都有一定的强制性。而商业三者险则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自愿签订保险合同。
二、交强险与商业险有何区别首先,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其次,保障范围有区别。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第三,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第四,根据《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第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而商业险并不去分责任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