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

2024-07-21 来源:步旅网

交强险是中国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对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赔偿。该保险的作用包括为受害人提供赔偿、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并维护社会稳定。交强险的购买是车辆登记和年检的必要条件,未投保的车辆将被扣留并处以罚款。与商业三责险不同,交强险没有免赔率和免赔额,几乎包含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

法律分析

车辆强制保险即为交强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如果不投保的车辆,将无法在车管所登记,也无法通过车辆年检;违规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车辆,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投保,还要处以应缴纳保费的2倍罚款。

其作用就是对已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且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而商业三责险设计有相应的免赔率、免配额或责任免除事项。

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车辆强制保险即为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作用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