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处理及罚款缴纳方法:交通违章不扣分不罚款需警告处理,违法人员需带相关证件到交警部门处理,签字交付警告决定书后记录会显示已处理。罚款可通过银行缴纳,持违章决定书到银行或交警大队处理。违章查询可通过触摸查询终端、网站、电话或手机短信查询。
法律分析
一、交通违章不扣分不罚款如何处理
不扣分不罚款的违章同样需要处理,只是这类违章不用扣分也不罚款,是对违法人员警告的一种行政处罚,带有强制性,比批评教育更为严厉和规范。比如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达10%的,只处以警告,因此这条违章不扣分也不罚款。
这类违章的特点在于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是精神上或者名誉方面的惩戒。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后果且违法行为人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轻微违法行为。
违法人员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和违法车辆行驶证,到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理,交警人员开具违章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签字并当场交付,处理完毕后,警告交通违法记录就会显示已经处理。
二、交通违章后怎么缴纳罚款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三、机动车违章查询有几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结语
交通违章不扣分不罚款,仍需进行处理。这种违章属于行政警告,强制性较批评教育更严厉规范。对于超速未达10%的违法行为,只会给予警告,不扣分也不罚款。这类违章处罚主要是精神上或名誉方面的惩戒,对道路通行安全无重大影响且违法行为已消除的轻微违法行为。违法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到交警部门处理,签字并缴纳罚款后,警告记录将显示已处理。缴纳罚款可前往银行或交警大队,也可通过网上查询后领取处罚决定书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六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送达日期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公告应当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为送达。
公告内容应当避免泄漏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