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可能涉及保单条款、投保人隐瞒风险、保险公司认定的不属于保险范围等。如果保险公司以“继往”拒绝理赔,即认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存在相关疾病或症状,需要投保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保险人的重疾与前期诊断不同。如果投保人认为被保险人确实属于重疾范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理理赔申请;
2. 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
3. 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或者其继承人对保险事故发生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及时理赔,不得拖延,不得无故拒绝理赔。”
《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质量、用途、成分、产地等信息,企业不得有欺诈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当以维持受害人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适当考虑受害人受损程度、被侵害人的经济状况、赔偿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