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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篇18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我园工作人员的师德水准,我们全体教工向社会、家长、幼儿郑重承诺:

  一、依法从教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幼儿利益。

  二、爱岗敬业

  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幼儿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心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幼儿正当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放弃每一个幼儿。

  四、教书育人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培养幼儿良好品行,塑造幼儿健全人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幼儿素质,客观评定幼儿操行。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参与各种评优晋级、职称评定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幼儿园和集体荣誉。

  六、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接受家长礼金、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谋私利,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任何商品;不要求、授意幼儿、家长为幼儿园和自己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或帮助;不组织幼儿参与、自己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自觉抵制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七、尊重家长

  虚心听取幼儿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园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促进家园配合育人。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八、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承诺,教师应严格遵守,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条款,情节较轻的,在职教师:扣除当月工资的5%;聘用教师:扣除当月考勤奖;情节恶劣的,在职教师:年终不得评优、晋级,聘用教师:立即解聘。如体罚幼儿至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在班教师承担全部费用,同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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