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搞好食堂工作,更好地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伙食服务,我们对饭堂饭卡的使用和管理方面作出了如下规定:
1、员工就餐之饭卡由我方自行提供,并交到贵公司人事行政部或后
勤部并核对数量。
2、饭卡由贵公司人事行政部或后勤部安排专人负责派发,员工自行到贵公司主管处购买或领取饭卡。(购买或领取饭卡时需签名确认)
3、饭卡只作就餐依据,不作现金使用,不可与厨房交换它物。
4、员工自购买饭卡之日起,,无特殊情况即按该饭卡的有效使用期计费。
①若中途需停餐者,应提前一天到主管处预报停餐(该报停餐数不计伙食费,停餐期限内不得在饭堂就餐,并将饭卡暂时交回主管处保管,需从新就餐时领回,并开始计算伙食费用),已领取饭卡没有停餐者按就餐计算。贵公司主管按照实际停餐情况提前一天提供次日的开餐人数给我方。
②若中途饭卡遗失者,应及时到主管处登记报失,并按领取饭卡之日起至遗失之日全部就餐计算,并予补发饭卡。(若饭卡遗人属人为饭卡转让或蓄意使用他人饭卡的,经查证属实则按双倍的伙食费收取)。
5、饭卡应保持清洁完好,不得私自涂改就餐记录。
①若发现私自涂改饭卡就餐记录的,自行涂改处按就餐计算,并按涂改数量作出 元的处罚。
②若因饭卡自然破损或污渍导致饭卡无法辨认的,应及时到饭堂主管处申请换卡,否则按就餐计算。
6、饭卡为统一伙食标准之就餐依据,员工如须加餐的可到饭堂主管处另行购买餐票,加餐票可临时决定加餐与否。(加餐票不办理遗失申请,若有遗失由购买者自己承担损失)
以上规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作好饭卡之管理工作,以促进饭堂的正常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在上列,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