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7:30-11:00,下午上班时间为12:30-17:3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 17:3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
一、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二、公众假期: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请假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请假需最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交主管审批,最后报人事部备案。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主管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部备案。
四、监督和管理
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部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报告说明情况,事后向考勤人员说明。
五、扣款
病假、事假为无薪假期,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旷工两天以内每天扣除倍工资;旷工三天及以上每天扣除2倍工资;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未打卡并未及时进行说明,则视为非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六、附则
本规定由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