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辖的.生产班组、劳务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指导生产,对施工生产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3、向队组下达任务前,必须先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实行安全管理“三清三跟踪”。“三清”指施工现场环境清;设备、设施材料清;劳动力组合人员心理状态清。“三跟踪”指对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跟踪;对队组及时纠正违章进行跟踪;对危险行业环境的隐患及时处理进行跟踪。
4、对施工现场内本人所辖范围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管理责任,各种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对重点部位或特殊部位的施工人员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设施的安全可靠。
5、组织所管辖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召开交班会,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班组安全讲话,接受项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各类隐患问题;做到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